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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听证会 限重限载代表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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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傷的夏天 Elysion~楽的次元2013-3-27 19:37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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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召开立法听证会。

  晨报讯 该不该对电动自行车的重量予以限制?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应视为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上是否可搭载成年人?昨日,市政府法制办就《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举行听证会,并由市政府法制办官方微博“沪府法发”现场直播。会场内气氛热烈,13名“正方”和“反方”的代表争相发言,并就电动自行车的准入门槛、整体搭载重量等问题提出不少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将作为《草案》进一步修订的重要参考依据。

  为此,上海对已经颁布实施了近12年的《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做了修订,《草案》规定,未符合产品目录规定的车辆不许在上海销售和上牌;外省市号牌非机动车需要在本市通行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取得本市非机动车牌证。由于修改后规定较之以往有大幅度提高,因此也被誉为“最严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据统计,2006年10月至2012年10月,本市共发生涉及非机动车的涉及一般程序的交通事故7919起,占全部交通事故数的47.41%,造成2569人亡,占全部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40.73%。

  法制办立法听证会今后都将微博直播

  □记者 董韵怡

  晨报讯 昨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官方微博“沪府法发”对《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听证会做了现场直播,第一时间将观点交锋传递到网上。据悉,法制办今后的立法听证会,将继续通过微博直播的形式,让更多市民和网友体验到现场的“唇枪舌战”,将听证会从小小会议室搬上更广阔的网络平台。

  随着听证会现场发言人的轮番陈述,网友也“七嘴八舌”发表意见。大多数网友表示,电瓶车对百姓生活有一定便利性,但必须进行科学管理,骑车人的守法自觉性也要进一步提高。

  ■网友声音

  @敌敌畏16号: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并非速度,而是驾驶人是否遵守交通规则,制动性能是否正常等,建议设立相关机构,验车放牌;电动车使用群体,一类为上下班人群,一类为私营人群,建议采取上下班时间可行,其他时间不允许行驶;电动车带人存在危险,不建议带人,接送小孩应该经过验车机构研究,可采用类校车标准。

  @红尘不到客来稀:建议上海早日开辟自行车专用车道,倡导绿色出行,拒绝尾气,净化空气。

  @PPS寒冰随风:建议给目前超标的电动车发放补贴予以重新购买,补贴方案由单位补贴车款的60%;政府财政补贴10%在各个合法售车点进行购买。

  @上海网警老猫:超标助动车的危害人尽皆知,超标车和其它违规装配电动机的三轮改装车等,在交通事故认定时,一律视为机动车,其他违反交通法的行为参照机动车司机,一律计入交通违法档案(保险公司留底)或有整治奇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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