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综合报道 针对媒体披露的“可口可乐(山西)饮料有限公司含氯软化水混入部分批次饮料产品”问题,山西省质监局认定媒体报道情况属实。同时在调查中还发现该公司存在个别生产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山西省质监局4月28日对可口可乐(山西)饮料有限公司做出了停产整改的行政处罚。 可口可乐(山西)饮料有限公司28日发布声明,确认2月3日在实施节水项目相关管道改造时,由于操作失误,导致含微量余氯的生产辅助用水进入到饮料生产用水中。并称该生产辅助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声明称,经检测该厂现确认2012年2月4日到8日期间生产的9个批次产品中含极其微量的余氯。该厂特此澄清先前的沟通,并为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上述问题深表歉意。 4月16日有媒体报道指出,可口可乐(山西)饮料公司员工向记者爆料,因管道改造,致使消毒用的含氯处理水混入公司9个批次价值约500万元左右的12万箱可乐产品中,目前部分产品已被当作合格产品销往市场。随后,山西省质监部门介入调查。4月19日,山西质监通过现场检查、抽检样品、查阅记录、询问员工等方式,认定媒体报道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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