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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游春亮 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将于今年5月举办《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目前正在征集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在听证会上,处罚金额将成为中心议题。
据了解,修订草案将商场、超市、书店等商品批发零售场所的室内区域,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艺厅等场所的室内区域,宾馆、酒店、旅店、餐厅等场所的室内区域等16类场所列为禁止吸烟区域。同时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视、电影、互联网、报纸、期刊等各种媒体发布烟草广告或变相发布烟草广告。对在禁止吸烟场所或限制吸烟场所的禁烟区域吸烟且不听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劝阻,拒不改正的,处以500元罚款。对于烟草制品生产者、经营者以各种形式向公众派送、发放、赠与烟草制品或烟草宣传品的,则处以10万元罚款。
据介绍,此次听证会将针对公民个人责任、经营管理者责任、销售者责任、违反广告规定责任等事项中拟定的5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金额进行听证。深圳市市民、外地来深人员和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推荐的代表均可以报名参加听证会。
PS:谁是抽烟的,请举手![](static/image/smiley/yct/S26.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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