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区接龙大会】分版决定公布 & 活动第二期五月版开启!欢迎各位来参加~
本帖最后由 奏`KALUTA~yuki 于 2015-5-1 18:13 编辑各位好。
四月即将过去,五月近在眼前。在月份交替的同时,【轻区接龙大会】活动也将迎来变革。以下是对一些即将做出的改变的具体介绍。
一、活动分为两个版本,【百家争鸣】和【屠龙之主】。
【百家争鸣】即为所谓的“娱乐版”,该版除了一些必要的维持秩序的规则外,将会减少大部分对各位会员们续写内容的约束。该版本任何人任何时候都可以参加,只要进入帖子,看完既有的故事内容并觉得自己可以接下去,就可以进行故事续写。
基础评分标准为:每楼6经验,1MB,2纸热
【屠龙之主】即为所谓的“专业版”,该版要求进行较为严谨的故事续写,进行接龙之前需要与其他参与者进行商讨,故将会成立一个专门的讨论组。该版本在进行续写之前需要提前向活动举办人也即本人申请(通过论坛短消息等方式),然后为了成立讨论组,将会需要各位的qq号。
基础评分标准为:每楼20经验,3MB,6节操,10纸热
二、【百家争鸣】版本将加入剧情分线的规则,详细内容如下:
首先,每人进行续写时需要标注自己的故事线,如二楼是从一楼(也即举办者给出的开头)进行续写,则将自己标注为1-2;而后,若有人对目前的最后一楼的剧情不太满意,想要重新续写该楼的内容,只需表明自己的故事线。例如:故事一直发展到五楼,六楼的人觉得不想接在五楼后面,而想要接在四楼后面续写,则要将自己的故事线标注为“1-2-3-4-6”,在这之后的七楼则可以选择究竟是续接五楼,还是六楼,或者自己再另开一个故事线,成为“1-2-3-4-7”,以此类推。
该规则是为了方便大家更加自由的创作自己喜欢的内容,但是作为活动举办者,是不鼓励进行过多的剧情分支的,同时过早的开始进行剧情分支也同样容易引起秩序混乱。
该规则的底线是不得重新改写一楼(也即开头),但是建议大家至少等故事发展到了一定长度的时候再好好利用这条规则。
三、部分节假日期间的回复将会得到双倍奖励,而有双倍奖励的节假日将会由举办者提前告知。
本次五一节期间将有双倍奖励。
接下来就是活动的【屠龙之主】版本招人了,一些基本要求如下:
①有团队合作精神
②有一个qq号,或者大陆地区较普遍的网络社交工具账号
③有一年及以上的书龄、笔龄(两者其一即可)
④有一定程度的强迫症
最后一个要求纯属扯淡,请大家不要放在心上。
不过咱必须强调一下,既然是所谓的专业版,那么一些基本的文学常识问题和错误都是不能允许的,符号标点请统一使用中文汉字标准。还有因为每次续写前都需要进行讨论,因此专业版基本上就算是团队创作了,这就不但需要严谨的对待前文剧情的各种细节和伏笔,还需要有团队合作精神了。
其实以上并不是多严格的要求,并且,该专业版活动也并非要求大家每天都要花时间在这上面,觉得想要进行创作的时候与大家讨论一下就好,如果失去兴趣了也可以随时离开。因此请各位希望自己的创作内容能够被他人认真对待的有志之士积极报名参加~
最后是咱对这个活动(主要是【屠龙之主】版)目前的一些感想和未来的畅想——
接龙大会第一期即将结束,而这第一次的失败虽然很遗憾但也是事实,不过咱并不打算因此而放弃。
第一期的失败是咱错误地将自己的一些私心融入其中的结果。当时咱就有了找一群小伙伴来进行团队创作的想法,所以不知不觉地就将团队创作的要求强加到了接龙活动上,给想要更加自由地创作的会员们造成了不必要的约束。
现在的专业版就是咱实践这一想法的第一步,接龙故事将只是一个开头,咱的期望是这将来能够发展成为一个真正的创作团体。
如果这个活动未来真的能够持续下去,首先咱会请求美工组或者自己为【屠龙之主】版的各位制作一个专门的勋章,然后向领导申请成立一个专门的用户组~再之后就是咱都不能保证实现的幻想了,多说无益。
当然这些都不是什么能带来实际利益的东西,说破天也就是一个具备纪念意义和表明身份作用的东西。
而论坛也已经有了类似的团队——轻语组,现在已经鲜有音讯传来。
但是咱还是希望,这份想要做些什么的决心能够传达给能够理解或拥有同样想法的诸位,并吸引各位有志之士前来,共同创作心目中理想的作品。
因此,咱在这里郑重发出邀请——对此有兴趣的各位,请来报名参加吧!(在本帖回复、私信本人都可以)
http://www.xiami.com/widget/43467414_1772068654,1771972089,_235_246_5695c1_457cb4_1/multiPlayer.swf
还有你们几个会填坑的老司机都过来给咱报名!
@黑火之心 @perconuwent@wxqwturry @偶尔的忧伤
@枫の极光 ←你这家伙文笔还是不错的,咱很希望你也能够加入
第二期【百家争鸣】已开启,快来点击参与吧!第二期【屠龙之主】已开启,快来报名参加吧!
一丝残念系柔情 发表于 2015-4-30 10:58
果然把小说交给你们是对的。
为了这些活动真是要操碎心{:12_680:} 谢谢分享谢谢分享谢谢分享谢谢分享 支持下奏的建议,这次百家争鸣版让我开帖子吧? 一切皆是浮云 发表于 2015-5-4 14:33
偶过来溜达溜达打打酱油
看了帖子再回复哦 {:11_520:}果然把小说交给你们是对的。 奏`KALUTA~yuki 发表于 2015-4-30 11:36
为了这些活动真是要操碎心
不是还有那2位大神么。 一丝残念系柔情 发表于 2015-4-30 11:45
不是还有那2位大神么。
。。哪里来的2位大神啊。。{:12_680:}如果你是说秋鸣的话前段时间刚辞职{:5_152:} 算了=_=对自己文笔不是很自信, 要不要样~~~~~~~~~~~~~~~~~~~~~ 未时末时- 发表于 2015-4-30 14:00
算了=_=对自己文笔不是很自信,
娱乐版是随便写的,跟文笔没有很大关系,到时候出来了你可以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