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力企鹅 发表于 2013-6-2 20:14

八卦 日本全国同人志即卖会Comiket发表“反对河蟹声明”


  此前报道过“日本三党派联合提交儿童性表现禁止法改正案”一事,目前此改正案已于29日提交到日本众议院。日本漫画家协会、日本杂志协会、日本书籍出版协会、日本全国同人志即卖会联合会均发表声明,反对此改定案。日本最大的同人志即卖会Comiket也表示反对此法案。
  “儿童性表现(Pornography)禁止法”的改正案中称:“为了满足性上的好奇心而持有儿童的工口图或照片将处于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1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以下为日本全国同人志即卖会联合会发表的“反对声明”中的摘录,其中关于此改订案的漏洞进行了分析:
  1.单纯持有即有罪
  有可能会导到不公平的搜查、滥用搜查权,错误评价搜查到的证物而导致发生冤案。
  2.附则中提出的“政府将推进研究近似儿童性表现的漫画等(漫画、动画、CG、疑似儿童性表现之物)与儿童权利遭侵害之间的关系”,但从字面上来看早已经定出了结论。
  ·首先,既然“儿童性表现禁止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现实中儿童的权利,那么“虚构的创作”应该不在其对象内。但这次的改正案中却特别指出了“近似儿童性表现的漫画等”,这令人怀疑此法案的目的是否最初只是为了限制表现自由?
  过去在“儿童性表现禁止法”的改正案提出时,已经多次研究探讨过“创作”与“现实”中关系,也已经得出了两者基本无关的结论。那么这次声称的“政府将推进两者关系的研究”,恐怕并不是“研究”,而是为了推进法律而“找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吧。
  ·其次,所谓的“近似儿童性表现的漫画等”。
  根据改正案,包括拥有不到18岁的角色的作品中:(1)出现了性行为或类似性行为,(2)激起性欲或色情性地接触儿童性器或儿童接触其它他的性器。(3)激起性欲或色情性地赤裸身体,或露出一部分身体。
  这个定义非常含糊不明,比「东京都青少年健全育成相关条例」中的含糊界定更为含糊。
  3.对日本文化产业的恶性影响
  目前仍然在允许范围内的作品(并非猥亵作品,仅仅是符合“儿童性表现禁止法”定义的作品),会在一夜之间被贴上“违法”的标签,而且“违法作品”的定义十分广泛且暧昧。同人志界以及全体文化产业将因此裹足不前,全面萎缩。
  日本漫画家协会、日本杂志协会、日本书籍出版协会也均提出各自的反对声明,认为这项法案侵害了人身自由,表现自由,甚至认为这是“焚书坑儒”的第一步。
  日本漫画家协会认为:如果这项定义含糊的法案通过,漫画、动画等创作都将会有可能遭到干涉。而“持有即有罪”若通过,难道是要让一切创作过“疑似有罪作品”的漫画家将自己创作的原稿和作品全部丢掉吗?
  这并非危言耸听,就算从现在起一本新书都不买,但以前持有的书和DVD呢?如果其中某部被认证有罪,警察是否就可以根据你的购买记录来“查水表”?在这样人人自危的环境下还要怎样创作?
  所以,这并不是简单的“能不能收LOLI萌图”的问题,而是“是否同意政府能随时搞死你”的问题。
  日本最大的同人志即卖会Comiket也表示全面同意同人志即卖会联合会以及其它机构发表的反对声明。坚决反对虐待、性侵儿童,但同时坚决维护创作自由。

       “儿童性表现(Pornography)禁止法”的改正案


转载自178动漫频道.

a203013894 发表于 2013-6-2 20:17

日本这样做究竟能防止什么...

魔力企鹅 发表于 2013-6-2 20:21

a203013894 发表于 2013-6-2 20: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日本这样做究竟能防止什么...

防止动漫事业也变成AV产业...

柠檬の雨季 发表于 2013-6-2 21:28

果然 安培那瘪三 想作死啊 同人作者们的一起冲上去 把他打扁了

yueyingcpj 发表于 2013-6-3 09:09

通不通过都没关系反正我也是喜欢御姐型

算术天才琪露诺 发表于 2013-6-3 09:40

这法案果断不能通过啊!

xiyuwuwang 发表于 2013-6-3 10:00

本来就该反对。

xdf1616 发表于 2013-6-3 10:10

法案果断的碰触到岛国河蟹公司的利益了,话说为啥三次元立法不加强下却搞2次元滴

吃饭~好麻烦 发表于 2013-6-3 10:35

无语,为什么这世界上1/2的人和另1/2的人之间要相互隐瞒呢

白搭命 发表于 2013-6-5 22:04

这法案果断不能通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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