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出台国五条细则严征20%个税 适时调整二套房贷
昨晚,“国五条”北京细则和上海细则一前一后先后公布。其中,上海的实施细则——《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共有六条,在业内最关心的两个领域——二套房贷和个人所得税方面,上海细则的内容基本遵循“国五条”的基调。但是在一些原本不太注意的方面,例如为了抑制近期出现的新房涨价和中小户型供应不足的现象,细则明确指出,新盘预销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管理指导的,可暂不予受理销售方案备案、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对擅自超过备案价格销售,违反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的,采取暂停网上签约等措施。对二套房贷“适时调整”
细则规定,金融管理部门要做好预案,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
“细则基本是对国五条的强调和重申。”上海中原研究咨询总监宋会雍表示,4月成交量将下滑,市场将进入一段低谷期,但房价短期内不会有太大变化。至于原先预计会有重大影响的二手房市场,宋会雍认为,细则出台肯定会抑制需求,但是三到五个月之后,市场就会恢复应有的活力,“当然,不会再像3月份那么火爆了。”
从“二套房贷”、“个税”等几个关键词来看,细则基本仍是在“国五条”的范畴内。房贷方面,上海细则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重点强化对异地、外籍、离异、低龄人群等借款人的贷款资格审查,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严禁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
“按照原来的要求,购买第三套房及以上就是必须停贷的,这是对以往政策的重申。”宋会雍说。
二套房贷是否会收紧?细则规定,“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政策实行效果监测和评估,做好预案,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虽然对于“适时”的条件以及调整力度均语焉不详,但毕竟还是留了“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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