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ddlephoenix 发表于 2013-3-18 22:19

男子强奸下晚自习女生并抢劫6元现金被捕

正义网广西3月18日电 刑释放后,仍无所事事,到处游逛,夜里还闲逛到小区内,见一女学生下晚自修独自回家,便对其实施抢劫和强奸。3月15日,广西桂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和强奸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梁某某。
三十出头的梁某某是广西平南县人,自幼读书至小学毕业后就辍学在家,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碌碌无为,成为典型的无业游民。1999年曾因犯奸淫幼女罪被判处10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久,于2010年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2012年12月31日刑满释放。


两度入狱的梁某某刑满释放后,仍无所事事,到处游荡。2013年2月28日晚7时许,已在梧州游荡多日的梁某某,搭班车来到桂平,未找到朋友的他在桂平市文化广场吃过晚饭后,又搭车来到桂平客运中心附近游荡,临近22时,梁某某又在客运中心附近夜宵摊喝酒消遣。之后,花光所有钱的梁某某便闲逛到教育新村小区。微弱的灯光下,梁某某见下晚自修回家的桂平市某中学学生小欣一个人回家,便心生歹意,横路拦住了小欣,左手扯住小欣的衣服,右手拿出钥匙佯装匕首顶住小欣的脖子,并威胁小欣:“不要乱叫,否则要了你的命。”摸便小欣的口袋后,从小欣身上抢去现金6元、酷派手机一部、手表一个、手链一串。抢得财物后,见小欣楚楚可怜,又青春可人,便陡升邪念。居民吴大姐发现小巷内有人后,怀疑是偷电缆毛贼,便大喊“抓小偷咯。”闻声后,梁某某急忙提裤子,惊慌而逃。后在离教育新村小区篮球场不远处被群众抓获。
归案后,梁某某对其所犯行为供认不讳。承办检察官指出,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胁迫的方法,当场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并以胁迫方法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罪、强奸罪。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梁某某已被羁押在桂平市看守所。

。。。这个。。。该怎么吐槽呢

xiyuwuwang 发表于 2013-3-18 23:02

这种人直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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