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房惊见「小小鸟」 夫阴茎细短妻获准离
台北1名张姓女子(52岁)4年前与周姓男子(56岁)结婚,婚前周男以虔诚佛教徒须「守贞」,否则会犯「邪淫」戒律,张女在洞房夜才惊见夫婿的命根子像小孩一样又细又短,长度约5公分且无法勃起;台湾高等法院日前判准2人离婚。
据悉,2人均是公务员,周男常写「情诗」获张女芳心,交往5个月后互许终身。张女指称,周男承诺婚后每周能嘿咻3次;周男说,因他希望早上嘿咻,但太太总在晚上11、12时提出要求,他觉得既累又害怕才失败。
二审认为,考量2人婚后分居,至今无法嘿咻成功,认定2人婚姻已生破绽达难以维持的重大程度,符合离婚条件改判准两人离婚。全案仍可上诉。
{:5_105:}果然是奇葩特多啊..
这才真是清廉的信徒呵……{:fuyun:} 不出家可惜了 少了一代大湿啊 {:jiong:}男人之痛啊 果然不愧宝岛……奇葩总是特别多…… 变变,你不会是主角吧{:5_107:}
夢想菂碎片 发表于 2013-3-18 2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变变,你不会是主角吧
去你妹夫的猪脚...{:5_168:}
楼主越来越吃货了。。。。。第二个传说非你莫属了 riddlephoenix 发表于 2013-3-18 22: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越来越吃货了。。。。。第二个传说非你莫属了
{:5_168:}你给我西捏去...
变褂 发表于 2013-3-18 22: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给我西捏去...
{:5_147:}哇哈哈。。。。别傲娇吗。。。。害羞什么啊